上环时间要求

作者:哈尔滨协佳妇科医院  发布时间:2023-02-22

  

一般认为,上环时间应在月经结束后七天内进行,较好在月经结束后第三天和第四天进行。7天后,上环容易引起出血,并可能提前赶上排卵,导致环妊娠。因此,经期较长的人应尽早上环。上环也可以在实施人工流产后立即放置。

正在哺乳的育龄女性通常可以等到分娩后3个月。一般来说,哺乳期的前三个月不会出现月经,此时子宫已基本恢复正常。对于相对的自觉节育对象,也有人将上环时间推迟到产后半年左右,或在月经重现后实施。

为了防止出血或炎症扩散,当患有子宫肌、宫颈炎、输卵管炎和月经不调时,一般不宜选择上环。分娩时宫颈过松、宫颈撕裂严重者,不应戴上避孕环,以免避孕环反复脱落,造成避孕失败。

育龄女性在45岁后逐渐进入更年期。当月经量减少和消失时,他们不需要继续避孕,可以考虑拆除节育环。一些人认为,如果是“老孕期”,将取环时间推迟到绝经半年或一年更。终身不戴避孕环是没有好处的。节育环在子宫内保留很长时间。虽然没有疾病症的记录,但它可能诱发老年性宫颈炎、阴道炎等。

少数育龄女性戴上环后可能会出现腰痛、小腹痛等不适,或月经过多或不,白带过多或带血。然而,这些症状相对较轻,对健康影响不大。在遇到这些情况时,我们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,避免能随意选择节育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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